肝移植的现状如何
经典的原位全肝移植是指将病人病肝完整切除,然后将一个正常健康的肝脏在原位植入病人体内。
自1963年Starzl作了第1例全肝切除原位肝移植以来,截至1999年,全世界已建立肝移植中心有125个,中国不少医疗机构也已开展肝移植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完成肝移植例数已2000余例。
中国开展肝移植始于1972年,分别在上海和武汉为肝癌病人施行了病肝切除和肝移植。
1979年,环孢素A作为一种新型免疫抑制剂在临床器官移植中应用,将肝移植的存活率从以前的30%提高到70%以上,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以静脉转流和新型保存液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以及更新型免疫抑制剂药FK506的临床应用,肝移植得到了飞速发展。
哪些肝癌病人适合做肝移植术
从肿瘤的根治这个意义上来说,肝移植治疗肝癌,不仅切除了肝癌,而且切除了肝硬化这个肝癌多中心发生的“土壤”,同时也从根本上解决了肝硬化可能导致的门静脉高压症、肝功能衰竭和肝硬化基础上的肝癌复发。所以,肝癌病人进行肝移植较肝脏的部分切除更好。在肝移植的发展过程中,早期肝移植的病例中大多数都是肝癌病人,目前世界上存活最久的肝移植病人就是一个肝恶性肿瘤病人,医学界已经公认:对部分肝癌病人来讲,肝移植可以作为治疗的一种有效可物的方法。
1. 适应症
总结既往经验,传统认为晚期肝癌已不适合作肝叶切除,是肝移植的适应症。各个移植中心标准也不一样,有的已将Ⅲ期和Ⅳ期肝癌列为肝移植的禁忌症。理由是复发率高,存活期短。加上供肝来源是个问题,等待时间长,故不愿意为晚期肝癌病人浪费金鱼和人力。但有些学者仍信为,只要是没有局部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晚期肝癌,应该考虑为肝移植的相对适应症。问题是有无肝外转移,这往往是临床无法确定的难题,即使做了动脉造影、CT和MRI检查,也不一定能发现微小的转移癌灶,这样作肝移植也可能有部分病人能达到延长寿命的目的。
近来有文献报道,小肝癌作全肝切除肝移植术后,5年存活率达到75%,术后无复发,甚至比那些肝功能代偿良好,经肝叶切除后术后的小肝癌(<5cm)的效果还要好。所以,现在对于肝癌病人,国内外基本已经达成的共识,是将“小肝癌”合并失代偿期肝硬化,不能耐受肝叶切除者和邻近重要结构难以根治切除者作为肝移植的适应症。1996年制定的米兰标准成为国际普遍接受的原发性肝癌全肝切除肝移植术的标准。其内容为:单个肿瘤,直径≤5厘米,或瘤灶数目≤3个,每个直径≤3厘米,按此标准,有人报道了其4年生存率和其中的无瘤生存率,分别高达85%和92%。现在的发展倾向是:肝移植治疗肿瘤的指征在放宽,超出米兰标准的病例在增多。
2. 禁忌证
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标准,都把肝癌合并门静脉主干癌栓或弥漫性肝癌、远处转移作为肝癌肝移植的禁忌证,即不适合做肝移植术。所以说并不是所有的肝癌病人都是可以做肝移植的。
凡有心、肺、肾功能不全,有明显黄疸,腹水和肝外播散者(转移),都是肝移植的禁忌证。这是一致的看法,无任何争议。

